2023/06/15
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“两次填报”、“三次征询”:
第一次,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
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中午12时,考生填报提前本科批次志愿(含A、B阶段)。
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,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(含A、B阶段)。
第二次,填报高职(专科)批次志愿
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,考生填报高职(专科)批次志愿(含提前高职批次和普通高职批次)。
第一次征询志愿
面向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,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3日。
第二次征询志愿
面向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,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。
第三次征询志愿
面向高职(专科)批次,时间为8月5日。